2007年11月9日,由济南仲裁委员会与济南市建设委员会联合举办,我公司承办的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仲裁法座谈会在我公司顺利召开。济南市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研究会会长赵力军、济南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市法制办主任张参平、济南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王善攻、市建委巡视员李虎山、市建设委员会法规处处长陈鲁林以及济南市各大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务副总及法务负责人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我公司副总经理杨莹主持,首先介绍了我公司的发展历程、取得的成果、企业近几年来法律工作情况及法制环境的健全和完善,强调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对企业的发展的重要作用。随后,市法制办、济南仲裁委员会主任张参平就此次座谈会的举办意图进行了发言。此次会议还邀请资深的法律专家,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主任周长鹏主任对建筑类相关法律事务进行专业讲解。通过对《合同法》中的建筑工程合同部分第286条展开讲解优先受偿,鼓励各企业加强法治理念,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随后,各公司与会代表围绕仲裁工作、仲裁法实施后的心得体验以及怎样“以法治企”展开了自由讨论发言。最后,张参平主任及赵力军书记进行了总结性讲话发言。

